谷春立就鞍山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:“要深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、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”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。
   次年年初,宋景春在鞍山中院工作报告中说,针对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》实施的新情况,急党委和政府之所急,大胆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,积极参与和促进城市拆迁工作。
   报告中还提到,两级法院领导亲自参与政府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中,积极工作,促进了全市拆迁工作的平稳健康进行。
   “海城我去的户数不下于500家,兴海管理区钢铁村我去了不下四次”,在海城被拆迁户提供的录音中,海城法院院长曹允志谈及参与过的拆迁时说道。
   早在2004年12月17日,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:“法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拆迁,原则上不允许先予执行。”
   “鞍山法院通过采取哪些措施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?”2012年7月,已当选鞍山中院院长半年的宋景春在做客光明网视频访谈中回答说,“一是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,助推经济又稳又快发展。”并举了海城法院作为例子。
   针对各县区动拆迁案件较多、易引发纠纷的实际,当地媒体报道称,鞍山中院2011年提出三分工作法:“对部分被拆迁人索要高额补偿费拒不搬迁人员,政府以排 除妨碍起诉的,积极立案受理;将听证程序纳入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工作,以程序公开树立司法公信;涉及项目建设开工和居民回迁情况紧急的,经原告申请,依法裁 定先予执行”。别号“谷大扒”的谷春立在鞍山主导的大范围暴力拆迁广受诟病,留下多笔至今未清的“烂尾”账(南都8月18日曾做详细报道)。海城的此种“独特”拆迁模式也正“兴盛”于其主政鞍山时期。